鄧州網訊 日前,市人民法院用時四天順利執結一起涉營商環境案,為鄧州市某建材公司挽回經濟損失14萬余元。
鄧州市某建材公司與孫某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件標的14萬余元,在判決生效后,孫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鄧州市某建材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執行后,執行干警為壓縮辦案周期,最大限度降低執行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審慎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該院執行局負責人劉劍及承辦該案執行團隊長全立多次通過電話與被執行人溝通。從“誠信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到“拖延執行不僅會導致利息增加還會對個人的信譽造成不良影響”,執行干警用一通通電話慢慢消除被執行人的抵觸情緒,撮合雙方當事人進一步調解協商。最后,被執行人孫某最終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和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代價,當即寫下悔過書并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現場交付十萬元,承諾剩余部分三天內履行完畢。至此,一起涉營商環境案件僅用時四天便成功執結。
近年來,市人民法院主動發揮司法職能,創新執行舉措,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出實招硬招,為企業紓困解難,積極為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保駕護航,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支持。